3月7日消息,近日浙江旭光(839762)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2月28日收到董事、财务总监余丽英递交的辞职报告,其辞去董事职务自公司股东大会选出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其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自公司董事会选举出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起辞职生效。余丽英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董事会于2019年3月6日审议并通过任命崔喆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任命王珠燕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任职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据挖贝网了解,余丽英、崔喆均不持有浙江旭光股份,王珠燕持有浙江旭光41.67%股份,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余丽英因个人原因辞职,需任命新的董事、财务负责人,余丽英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
余丽英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浙江旭光表示余丽英辞去董事、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余丽英辞去公司董事一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崔喆董事任命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为5人,达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会组成人数,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浙江旭光是一家专业从事LED灯和节能灯等绿色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7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1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02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